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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兑付资金近345万元 天水奖励提前淘汰“黄标车”

发表于2017-07-03
标签:转移 一次性 补助 管理办法 资金 

   2016年,我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共274辆,目前县(区)已兑付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近345万元。


    《天水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奖励资金承担比例为省财政承担50%,各县(区)财政承担50%。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由各县(区)先行一次性兑付,省财政将在第二年将应承担的省级奖励资金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下达县(区)。去年,我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共274辆,其中:重型货车9辆,中型货车4辆,小型货车12辆,微型货车1辆,重型客车76辆,中型客车161辆,小型客车10辆,微型客车1辆。目前县(区)已兑付2016年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344.92万元,其中:县区补助资金172.46万元,省级奖励补助资金17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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