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收房存在大问题

发表于2015-04-02

问题一:交房逾期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通知业主交房,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交房通知单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提醒:一方面,如合同约定的收房期恰逢外出,购房者可通过电话或让亲友前去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约时间。

另一方面,如果是开发商方面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毕竟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

问题二:“两书一表”不齐全

验房前须要求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有个别楼盘“两书一表”不齐全就准备交房,这主要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提醒:如果没有这“两书一表”,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需收房,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购房者可以直接带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原件。在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因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问题三:工程质量有问题

购房者在验房时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应当及时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提醒: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没有准备验收登记表,购房者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

据了解,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无明确约定,购房者可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规定要求退房。

 

发表于2015-04-03

工程质量很重要啊 楼主刚好说道这方面 ……沙发

发表于2015-04-03

这是好福利啊 对我来说帮助不少

发表于2015-04-03

平时真是想不到

发表于2015-04-06

验房还有这么多学问,厉害,顶一个

发表于2015-04-06
我就是头条,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收房存在大问题”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上一页|1|
/1页